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将本文分享到“朋友圈”中。
2021-10-20 阅读量:1627
民政部表示,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feishouku.com/news/show.php?itemid=1226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飞手库
品胜
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此文章
关注公众号飞手库
Copyright © 2024 飞手库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318-896 9133 ICP备案号:冀ICP备200037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