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通过邮件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反映,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机具分类分档等有后续规定的,以其相关规定为准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025-86263069;电子邮箱:jsnj2019@sina.com。
附件1:2021-2023年江苏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公示稿).pdf
附件2:2021-2023年江苏省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公示稿).pdf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