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手库 补贴动态】 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2022年河北省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2022年中央提前下达河北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动物防疫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渔业发展补助等五类资金共计1092787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82386万元。
《实施方案》指出,坚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持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者意愿和生产基础能力。
2022年中央安排河北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8238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老旧农机的报废更新和开展相关创新试点等方面补贴。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
针对2022年中央提前下达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补贴资金82386万元,资金登记使用率达95%以上,补贴各类农机具38931台(套)以上,补贴报废更新机具500台(套)以上,受益农户31301户以上。
方案明确,农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补贴范围根据河北省农业生产需要、资金供需实际和政策实施能力,从全国补贴范围中选取适合河北省的补贴机具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度为不超过市场销售均价的30%。
2022年中央提前下达河北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动物防疫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渔业发展补助等五类资金共计1092787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82386万元。
《实施方案》指出,坚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持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者意愿和生产基础能力。
2022年中央安排河北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8238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老旧农机的报废更新和开展相关创新试点等方面补贴。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
针对2022年中央提前下达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补贴资金82386万元,资金登记使用率达95%以上,补贴各类农机具38931台(套)以上,补贴报废更新机具500台(套)以上,受益农户31301户以上。
方案明确,农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补贴范围根据河北省农业生产需要、资金供需实际和政策实施能力,从全国补贴范围中选取适合河北省的补贴机具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度为不超过市场销售均价的30%。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资金供需实际,优先保障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以及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精量播种、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精准施药、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对省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补贴机具实行退坡处理。对国家补贴范围内,河北省急需的品目适时增加,对尚未列入全国补贴范围的产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提出新增建议或通过农机专项鉴定列入补贴范围。鼓励各市县依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农民购置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本文由飞手库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