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村局: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
2021年河北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任务目标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9]4号)有关精神,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以“节本、绿色、高效、智能”为原则,按照“全程机械化与信息化相结合、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与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相结合”的基本要求,在全省适宜地区,加快推进主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区域优势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打通全程机械化的关键瓶颈,推出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样板县,构建以点带面、协调推进的农机化发展新机制,为提升全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奠定基础。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试验示范,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全程机械化样板县。粮食主产区重点围绕小麦、玉米节水高效机械化生产,加强小麦旋耕分层施肥播种、机械化镇压、对行淋灌、玉米清垄免耕精量播种、玉米籽粒收获、粮食烘干、青贮饲料收获(玉米穗茎兼收)、秸秆打捆打包等技术试验示范;山地丘陵区重点围绕玉米全程机械化,加快遴选并试验示范适宜小规模生产的高效专用农机具及配套技术;坝上地区重点在马铃薯种薯切块、机械收获等环节,加大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农业机械试验示范力度;棉花主产区结合选育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加强联合整地、高效植保、机械打顶、机械采收、籽棉清理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花生重点产区,重点在种植、收获等环节补齐短板,试验示范适用农机装备及配套技术。样板县要采取典型示范的方式,打造农机装备高端、技术路线优化、作业模式完备、农机农艺充分融合的样板,结合已经熟化的农机化技术,在工艺流程、技术要点、作业规范、机具选型、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提炼完善,形成各产业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
(二)加快智慧农机发展,实现农机农艺、机械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集成应用,加大精细整地、精量播种、精准施肥施药、节水灌溉等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开展小麦无人播种、收获以及玉米无人播种技术试验,开展遥感技术测养分+智能配肥+精准施肥作业技术试验,探索建立以“信息感知、定量决策、智能控制、精准投入、特色服务”为特征的现代化农业生产管理方式,鼓励开展无人化农场试点项目。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
新型主体。以适合机械化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建设平台,开展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根据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情况,完善配套设施条件,支持开展必要的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维修车间等生产条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服务主体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培训咨询、产销对接等“一站式”托管服务,有重点地打造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一站式”服务典型,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
三、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项目支持对象为农机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组织。补助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机装备建设补助。围绕着全程机械化生产需求,对先进适用、绿色节水、高效高质的农机装备进行适当补助,主要包括180马力及以上四驱拖拉机、小麦旋耕分层施肥播种机、玉米清垄免耕精量播种机、无人植保机、绞盘式对行淋灌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粮食烘干机、棉花收获机(3行以上自走式)、花生收获机等需要进行试验示范的先进适用机具以及“精准变量智能作业”所涉及的农机装备及相配套的智能监测设备。单台机具或单套监测设备享受项目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之和不高于其市场价格的70%,200马力以上四驱拖拉机、玉米籽粒收获机、棉花收获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单台享受项目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之和不高于其市场价格的80%;原则上用于补贴农机装备的项目资金总和不低于项目资金总量的60%。购置的180马力以上四驱拖拉机或玉米籽粒(穗茎兼收)收获机或烘干设备,享受项目补助资金之和不高于35万元,并报市农业农村局核准。
(二)农机基础建设补助。依据当年实际情况,用于开展必要的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维修车间等生产条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该部分项目资金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量的12%。
(三)关键环节作业补助。开展玉米籽粒低破碎机械化收获作业补助试点,每亩补助80元。申报作业补助的项目县应具备两年以上的玉米籽粒收获实践经验,要具备与收获能力相匹配的烘干设备,玉米籽粒收获应用推广面积不低于3500亩,作业面积实行远程智能监测(终端必须为4G网络终端、5分钟上传一张实时作业照片、采用转速传感器)。作业补助资金不低于项目资金总量的15%。
(四)其它补助。主要用于召开“三夏”“三秋”培训演示会、资料购置与印制、委托服务费用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量的3%。
四、申报条件项目县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申报某类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县,该类作物种植面积需大于等于县域耕地面积的25%或单季种植面积10万亩及以上。二是项目申报县(市、区)农机主管领导责任心强,有农机化管理、推广队伍,有擅长农机化推广的技术骨干,其中院士工作站等国家级科技领军单位所在县(市、区)可优先申报。三是项目申报县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四是项目采取滚动发展方式,支持荣获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称号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在社会化服务新业态和产业化发展方面开展探索,申报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提升项目。
项目县承担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农机合作社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二是农机合作社合作拥有大中型或专用特色农机不少于15台(套),其中有一定数量的高性能机具。三是农机合作社具备较大规模经营土地条件。一年两熟区,农机合作社规模经营的流转土地(股份制经营土地)规模600亩以上,或全程托管土地2000亩以上。一年一熟区可适当调整。四是农机合作社具备核心试验示范基地。农机合作社提供成方连片的土地用于项目试验示范,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整村土地大部分实现全过程作业托管的可纳入试验示范基地。五是优先扶持示范社承担项目,支持做大做强。已获得国家和省颁发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业农村部“第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农机合作社优先承担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棉花作物产区可视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由农机与棉花种植业合作社“强强联合”承担建设任务。六是承担主体应具备良好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能力,要充分发挥农机装备效能,切实做到“有机可用、能用尽用”。
五、申报程序
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采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推荐,省级组织评估遴选。
六、有关要求
(一)每市申报不超过3个县,项目申报书注明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或全程机械化提升项目。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县申报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全程机械化提升项目县申报资金不得超过150万元;开展玉米籽粒低破碎机械化收获作业补助试点的项目县申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
(二)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时限,要对项目的支持对象(承担主体)、支持环节(内容)明确说明。项目支出以概算为主,测算合理、用途明确。
(三)示范县建设遵循地块相对集中的原则,依托农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示范推广,并明确经营主体名称、地点、核心试验基地规模以及示范推广规模等。
(四)申报材料一式6份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报送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电子文本发电子邮箱:hebnjj126.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050011.联系人:董佳丽、冯佐龙,联系电话:031186250418。
附件:XX县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文章来源: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