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机)服务中心,首农集团,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购机者:
根据全国农机市场机具价格动态变化,结合我市农机补贴实施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统一要求,我市拟在2021-2023年度对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品目下的北斗远程监测终端、电动方向盘式自动驾驶设备、液压自动驾驶设备三个档次进行补贴额调整。于2021年1月31日(含)前购买的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相关补贴机具,仍按照原补贴额进行补贴兑付;于2021年2月1日(含)后购买的相关补贴机具,将按照新的补贴额进行补贴兑付,新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发布,购买日期以发票或支付凭证日期为准。
2021年2月1日(含)后购买的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相关档次机具,暂停受理补贴申请,待新的补贴额一览表正式印发后,按要求申请并兑付补贴资金。请各区(单位)购机补贴管理人员做好落实工作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违规风险,请各购机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补贴机具的购买及补贴资金的申报。未涉及的补贴机具品目仍按照现有补贴政策实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