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肩挑”
“一肩挑”是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由同一人担任。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为什么要实行“一肩挑”
01贯彻中央决定的需要
全面推行“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
02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全面推行“一肩挑”能够促进村“两委”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是促进农村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趋势。
03加强“头雁”队伍建设的需要
实施“一肩挑”,实现了党务、村务一手抓,农村工作全面管,让“一肩挑”干部更全面更具体的接触农村各项工作,熟悉工作流程,实现干部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培育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带头人提供干部储备和能力保障。
实现“一肩挑”政策依据
第六章第十九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文件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要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
实行“一肩挑”有什么好处
有利于强化党对农村事业的全面领导:实行“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有利于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项事业,从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有利于提高村干部办事效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在问题的决策、事务的处理上,减少了书记、主任的沟通、协调环节,避免了因为两者的意见不同引起事务的拖延,使决策能够快速实施,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在村中只有一个领导核心,消除了不必要的矛盾和磨擦,使村“两委”班子团结一心,协调一致,共谋发展。
对“一肩挑”人选有什么要求?
确定“一肩挑”人选,要旗帜鲜明落实“五选”要求,要更加注重选拔讲政治、勇担当,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来 源:兴国组工微讯